编者按: 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是法定“全国助残日”,今年5月16日是第二十次法定“全国助残日”,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是“加大扶持与救助力度,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在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落实《中共绍兴县委、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2009〕48号),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我们编发本期专版,旨在让全县每个残疾人拥有一个像正常人一样的幸福生活。
2010年全县残疾人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绍兴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启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谋划残疾人事业未来五年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这一年的工作,对加快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全县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目标,突出“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以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县委(2009)48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主线,全面深化“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和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创建,真正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十五年优质免费教育,为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重点抓好十项工作:
一、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契机,积极谋划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完成《绍兴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各项任务,做好终期检查评估。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以“缩小差距、共享小康、协调发展、走在前列”为工作目标,认真调研,谋划制订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努力缩小我县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社会服务能力与残疾人服务需求的差距,切实保障残疾人与健全人共享小康成果,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以政策体系化和设施规范化为重点,推进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48号文件,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制度、残疾人法律援助制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研究建立社会兴办残疾人服务业激励政策,出台残疾人就业创业扶助办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细则等配套政策。各镇(街道)今年要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建立集残疾人生活照料、托养、康复、工疗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残疾人“阳光家园”。
三、以深化“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为龙头,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扩大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康复工程,要与残疾人康复救治项目、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全面对接,把人工耳蜗手术、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孤独儿童康复训练、聋儿语训和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配发等内容纳入其中加以实施。托安养工程,在2009年对符合条件生活不能自理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实行托安养的基础上,推广到符合条件的一般家庭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新增70名以上。
四、以探索就业新模式和职业技能培训新形式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在集中就业和分散按比例就业稳步提升的同时,积极探索及时推广适合残疾人的网上就业、居家就业、基地就业、公益性岗位和村级专业合作社就业的就业新模式,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实行贷款贴息扶助或补贴,对残疾人灵活创业实行补贴,对低保或低保边缘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和残疾职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扶持残疾人创业创新,鼓励残疾人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提升种养业扶贫基地和残疾人工疗站,新增扶贫基地和工疗站5个,争创1个省级扶贫基地。
五、以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为动力,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以县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正式投用为契机,做优儿童康复和成人康复,争创省三级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其对全县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县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调整康复技术指导专家组,更好地指导镇(街道)、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对符合条件有需求的适配残疾人实行基本辅助器具免费配发。加大财政投入,对照《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的实施意见》和《绍兴县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镇(街道)工作标准》要求,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有效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做好服务记录,健全资料台账,动态掌握康复需求和服务情况,进一步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保障全县残疾人都能够享有基本的康复服务,确保通过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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